为加快法治嘉禾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县委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年1月16日,经嘉禾县委同意,设立中共嘉禾县委法律顾问室,为县委决策提供法制意见和建议,开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据悉,该法律顾问室主任由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委派政府法制办曾小平同志兼任法律顾问,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人,兼职法律顾问3人。 该县同时出台《中共嘉禾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全面推行县委法律顾问制度。 《规则》明确规定:县委法律顾问主要负责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文件的研究、论证;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论证;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谈判、调解以及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规则》提出:县委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可应邀列席县委全委会和县委常委会及参与有关事项的调查、研究,经过批准可以查阅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县委信息和资料。 《规则》还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程序、保密义务、回避制度、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规定,对规范县委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县委依法执政和科学决策,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详见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门户网:北京中科白殿医院官网北京到哪家治疗白癜风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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