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嘉禾县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1

嘉禾县珠泉镇金田社区原党支部委员李干义骗取廉租房补贴的问题。

年,李干义以其妻李某名义,通过伪造《低保证》、低保存折复印件的方式,骗取廉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年至年期间,李干义共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元。年12月,李干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涉嫌违法问题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嘉禾县广发镇云里村原支部书记李教忠、原村委主任曾韩兵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

年6月至年1月期间,李教忠、曾韩兵以虚开油茶树苗款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元。李教忠、曾韩兵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骗取的扶贫专项资金已退回广发镇村账镇代理服务中心。

3

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石彬优亲厚友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

年至年期间,李石彬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帮助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友周某某、李某某等3人通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审核,使上述3人被列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至年期间,上述3人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份领取低保补助和临时补贴共计元。李石彬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年12月,李石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违规领取资金元。年9月,李石彬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嘉禾县晋屏镇刘家村党支部书记李建祥等人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

年11月,晋屏镇刘家村召开村支两委干部及组长会议,决定将本应全部发放给农户的公益林补偿款,只按每人10元的标准发放,余款作为村集体收入。村党支部书记李建祥、村委主任刘建红、村文书刘元松3人又商量决定,把公益林补偿余款分别打入3人账户,并以此种方式造册上报县林业局。年至年,县林业局分别向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3人账户发放公益林补偿款.89元,扣除三人本户应得补偿款后,共计克扣群众资金.89元。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2月,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将克扣群众资金按规定发放到农户。

5

嘉禾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英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年11月底,在全县贫困退出抽查复核验收工作中,王华英作为普满乡复核验收工作队队长,工作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普满乡复核验收情况汇总材料,在市对县复核验收迎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年2月27日,王华英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6

嘉禾县农业局副科级干部刘诗经、普满乡副主任科员黄小勇、普满乡向阳村党支部书记雷林雄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普满乡向阳村2组村民雷某系年因病、因残新增的贫困户,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刘诗经、驻村领导黄小勇和村党支部书记雷林雄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在补录雷某档案信息时,出现补录档案信息中住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在市对县复核验收迎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年3月5日,雷林雄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由普满乡党委负责人对黄小勇进行约谈;由县农业局党组负责人对刘诗经进行约谈。

7

嘉禾县农机局干部李屹涛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年11月底,在全县贫困退出抽查复核验收工作中,李屹涛作为坦坪镇复核和验收工作组组长,工作履职不力,未及时上报峰塘村复核验收情况汇总资料,在市对县复核验收迎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年2月8日,李屹涛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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