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酷暑的到来,又是一年毕业季。 每年这个时候, 诸多就业有关的咨询也随之而来...... 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有哪些补贴可以申请? 针对居民们较为关心的就业问题,小e贴心准备了详细解答,快快查看吧! 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呢? 认定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4、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5、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6、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9、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1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11、以及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包括: 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 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 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 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消息来源嘉禾街劳动中心 更多街道资讯?戳一下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hezx.com/jhxxx/106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