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9日,嘉禾县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县水利局依法履行河道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制止、处罚该县珠泉镇爻山村村委会的违法行为;对该村村委会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河道常态化监管,确保辖区河道安全。该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珠泉镇爻山村村委会为了遮挡掩埋舂陵河岸边的建筑垃圾,方便村民停车,组织车辆运来大量泥土,用铲车将泥土推向舂陵河,侵占舂陵河河道。该行为危害河岸安全,影响河道行洪,也给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该县检察院认为,县水利局作为河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应当履行河道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制止、处罚嘉禾县珠泉镇爻山村村委会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河道安全。该县水利局收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采取了以普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及时制止、处罚了珠泉镇爻山村村委会的违法行为,督促该村村委会采取补救措施,对河道进行复原,河岸植树复绿,避免水土流失。至此,被侵占的舂陵河道得以恢复。 审核:许志华 文字:许志华 编辑:郑宁倩 文章已于修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hezx.com/jhxxx/697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