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0时至29号17时30分, 厦门交警在全市开展 电动自行车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无牌上路起、闯红灯11起、逆行41起、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起、违反规定载人起,闯禁行区起。 在查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交警共查处饿了么、美团、达达、蜂鸟等送餐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起,其中饿了么37起,达达36起,美团27起,顺丰9起。 电动自行车驾驶灵活、速度较快,是不少人喜欢的代步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准入门槛低,驾驶技能、交通规则熟知度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变道、违规载人载货、擅闯禁行区域等电动自行车违法率因此居高不下,导致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频发。 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厦门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事故 就有83起! 为了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厦门市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 无牌上路、 闯红灯、 违反规定载人、 逆行、 闯禁行区等 交通违法行为, 在全市范围内一直持续的开展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自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起,其中无牌上路起、闯红灯起、违反规定载人起、逆行起、闯禁行区起。 蜀黍这么大的查处力度 你需要记好以下须知 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登记上牌、限制控制、限制通行”的措施。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本市销售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思明、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在年3月至5月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自年6月1日起,思明区、湖里区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效期至年1月31日;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实行“带牌销售”政策,且均设有挂牌登记地点。 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 1 除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2 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和路段,具体如下: (1)思明区: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2)湖里区: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3)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等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1 不符合《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规定的登记范围的; 2 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 改装、拼装的; 4 使用期限(从购买之日起算)超过五年的; 5 车辆所有人住所地在思明区或湖里区,在《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发布(年1月30日)之后购买的。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以下要求: 1 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 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3 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瓦; 4 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5 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 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 处以一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2)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 2 处以二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 (2)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 (3)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 3 处以三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无号牌上道路行驶;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除了处以三百元罚款,还予以收缴号牌; (3)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除了处以三百元罚款,还将注销车辆登记。 4 处以五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 综合来源:厦门新闻广播(xmfm)、 海峡导报、厦门日报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厦门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