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本人李土生,系湖南省嘉禾县钟水乡大路村12组16号村民。身份证号码:x,现向贵网(报送单位)检举揭发我村村支书李颖鹏(原名李小红)利用职务之便,勾结黑恶势力,欺压村民,假公营私舞弊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本村黑社会成员李华仔,利用社会关系势力,勾结村干部,强占本人田地并出售牟利等黑恶势力行径;本村黑社会成员李孔平,无端殴打本人弟弟李孔华致重伤,在官方有关成员的纵容包庇下,逍遥法外等黑社会团伙违法犯罪行为。请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团伙,依法惩处有关违法乱纪人员。

事实与理由

一、村委会干部霸恶侵权,横行乡里,欺压村民:

本人的住宅建于10年前,全家常年外出打工,没人在家,房子放空,年家乡修建村道,村委会在不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村道路基径直挖到本人的地基边,没有留出任何护土,而房子的地基比村道高出一米多,地基被开挖的二层房子犹如坐在时刻可能崩塌的土墩上。(见下图)

房子为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内已打底刷了白灰,屋外墙由于缺钱,未打底,从内墙看,目前已经裂开几道痕,已成危房!(见下图)

本人的住宅建筑在先,村道修建在后,理应留出保证本人房子安全的必要距离;就算村道确实无法改变走向,村委会也应事先告知本人,商讨解决办法。村委会这种不顾本人住房安危,无视村民最基本的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肆意践踏民权的行为,负有严重的侵权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村委会应当赔偿本人相应的损失。然而,年5月6日,本人要求村委书记李颖鹏处理造成二层危房损失的赔偿事宜时,却遭到了村干部的恐吓并扬言说:

“没有赔偿,有本事你去告。”本人要求李颖鹏拿出新农村改造文件和村里的户头征地拆迁补偿款资料给本人看时,他们说这些都在政府部门。事实上,村里的户头报上国家的有人,可是村里只有28人有建房子地皮户头,还有52人没有地皮建房子。新农村改造了一半就不搞了,这不是欺上瞒下吗?!在本人所在的红茂岭村,有钱有势的可以获得“新农村改造"的征迁补偿,村委会干部一干人等,假新农村改造之名,行“营私舞弊、欺上瞒下、欺压村民并从中牟利”之实,并且所作所为,与黑社会作派全然无异。出于无奈,年7月29日,本人就此事向有关部门

反映,结果是不但得不到处理,反被珠泉派出所关押了一个晚上,还被教训了一顿才放出来,教训内容如下:你们村委书记李颖鹏来了,你还去不去上访?!如果去就不放你;还说有人跟李颖鹏打官司都打不过他,他跟镇长说放了算了,就这样放出来了。

二、仗势欺人,强取豪夺,非法霸占他人田地:

村委书记李颖鹏,我们大队的人都知道他的村委书记身份及职务是用钱买的,他做事不是依靠广大群众,而是搜罗一些有势力社会人员为其参谋,策划。一是有社会背景的、县城有人的,如:李华仔,他的二舅邓峰在县人大,有工会背景;二是敢冲、敢干、敢打、敢抢的人,如:李孔平,李先仔等黑社会人员。(见下图)

从而仗势欺压村民,横行乡里,肆意侵权,用权为霸。比如李华仔,趁本人常年在外务工不在家,公然强占本人的田地,又将其出售,得到的钱款用于其自身盖私宅;

李孔平、李先仔不但强占本人的牛圈,烤烟房等多平方米,李孔平还把本人的弟弟李孔华打成重伤,因为有村支书及镇长作保护伞,住院花费三万多的医药费,一分没赔,逍遥法外。

作为村委会村干部,作为国家基层公职人员,不为民服务不算,反而自县人民政府、珠泉镇政府及村委会上下串联,同时勾结社会黑恶势力,形成等同于黑道行径的干部作派和团伙势力:假公济私、恃强凌弱、打抢坑蒙、强取豪夺、无恶不作、官匪难辨,本人及其他受害村民,民愤难平!《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说到:基层党组织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然而纵观现实现状,村民的村委会,难道是黑社会据点!可他们这帮人就是这么明目张胆,无法无天。真可谓猖狂至极!

本人诉求无门,在此特向《中国法治网》请求援助,打击黑恶势力团伙,肃清官僚权霸害虫,还本人及其他受害村民一个公道。

本人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如不属实,我本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报送单位:

此致

敬礼

控告人:李土生

联系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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