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案一审宣判后,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群众纷纷表示,嘉禾法院这次公开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实实在在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讨要工钱的底气更足了。 事情经过 年6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在嘉禾县袁家村经营一家针织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经营期间,刘某共拖欠公司员工周某、胡某等56名员工工资23.46万元。周某、胡某等职工担心自己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多次当面或者电话找到刘某索要工资,而每次刘某均以“没有收到货款”或“过段时间再说”为借口推脱。为逃避责任,刘某于年10月11日将公司工商登记其本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在其丈夫王某名下,逃匿至广东。迫于无奈,该公司员工只好向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该局于年10月21日书面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某在限期内仍未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年11月20日,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年1月31日,被告人刘某被网上追逃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惩处。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其亲属也代其履行支付了员工工资义务,并取得了欠薪员工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赞赏 长按北京那家治白癜风最好盖博士盖百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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